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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8-19 17:20:11   字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8月26日,若各位市民对此方案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径直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751-6921027/0751-2252453;邮箱:xfgysyg@126.com)。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新丰县全县汽车保有量约为3.8万辆,其中县城汽车日常运行总量约为2.8万辆。经前期排查,我县城区现有停车位总数超过3万个,停车位数量可基本满足县城汽车日常停放需求。经走访调查,当前县城停车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车主贪图方便,乱停乱放,二是部分沿街商铺为了便于经营,把商铺门前道路的公共停车位占位私用,三是部分公共停车位被长期占用,流转率低,四是公共停车位免费使用,导致大部分楼盘小区和收费停车场停车率较低。

        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政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我县拟实施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对城区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停车位流转率和社会停车资源的停车率,着力解决县城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丰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府规〔2025〕2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投资约51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路内外公共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停车智能收费,提高停车位流转率,并增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方便群众日常使用。

         项目实施范围包含县城城区、梅坑镇共54条道路、21个公共停车场,共计7311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路段4337个车位)、310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增设205套电动汽车充电桩(共计290个充电插口)、173套非机动车充电桩(共计1730个充电插口)。具体机动车停车位分布情况如下:

         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分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辖区

分类

路名

车位数

充电插口数

1

新丰县

一类

新龙大道(北段)

126

15

2

宝丰路

18

3

教育路

50

4

黄陂路

106

5

5

滨江路

108

6

江南中路(银晶酒店段)

15

7

江南中路(滨江花园西侧)

8

8

丰宁路

189

9

客家大院后巷

149

10

10

人民西路

137

11

城西路

61

8

12

文育路

20

13

西岭路

38

14

新西路

43

15

群英路

37

16

新城一街

24

17

新城二街

9

18

新城三街

10

19

新南路

21

20

迎宾路

29

21

新东路

59

5

22

东明路

54

23

车田路

62

24

新建路

6

25

人民东路

29

26

建设路

19

2

27

东风路

43

28

法政路

15

29

东田路

12

30

城东路(北段)

96

6

31

东门路

86

32

丰城大道

472

60

33

珠城路

41

2

34

双龙路(南段)

53

2

35

双龙路(北段)

97

36

沿江路

222

37

二类

新龙公路(南段)

77

38

滨江中路

157

39

文体东路(东段)

110

40

校前路

54

2

41

城东路(南段)

147

42

文体东路(西段)

40

43

滨江国际城南侧道路

255

44

新丰五小至碧桂园青云台路口

51

3

45

东环路

129

46

南环路

77

47

宝丰隆城南侧道路

37

48

宝龙路

128

49

沿江东路

108

50

龙围大道

300

51

梅坑镇

梅坑镇梅北路

51

52

梅坑镇幸福街

7

53

梅坑镇梅桥路

4

54

梅坑镇新梅路

41

路外停车场分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辖区

名称

车位数

充电插口数

1

新丰县

县人民医院停车场

40

4

2

新丰县

谢屋街停车场

60

6

3

新丰县

妇幼停车场

78

8

4

新丰县

东盛一期停车场

28

2

5

新丰县

老一中停车场

800

50

6

新丰县

纪念碑停车场

100

10

7

新丰县

文体广场停车场

41

4

8

新丰县

体育中心停车场

200

16

9

新丰县

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

235

16

10

新丰县

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新院区)

457

40

11

新丰县

沙塘小区停车场

50

4

12

新丰县

新一中图书馆停车场

26

4

13

新丰县

立体停车场

50

14

新丰县

万丰花园停车场

192

15

新丰县

中医院停车场

15

16

新丰县

西岭路停车场

150

17

新丰县

五幼、丰城卫生院(新院区)

70

18

新丰县

第五小学

20

19

新丰县

第六小学

52

20

新丰县

旅游集散中心

80

21

新丰县

低空经济总部停车场

230

        四、项目实施方式

        由新丰县住建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本项目有偿使用者,并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约定由有偿使用者负责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综合考虑项目的行业特点、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等因素,项目有偿使用期限拟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8年。项目有偿使用期满后,有偿使用者将项目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部门。

         五、停车收费标准

         目前,新丰县尚未正式制定公共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韶关市内其他县(市、区)的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初步拟定新丰县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新丰县路边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收费标准

停车时段

停车

一类

二类

7:00-21:00

首半小时

免费

免费

超过半小时后每半小时

1.5元

1元

每天(当天0:00-24:00时)同一泊位最高收费限额

20元

15元

21:00-次日7:00

免费

说 明

1. 停车不超过半小时(含)的免费;

2. 路段类别。 一类区域是指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较大、通行拥堵等的路段;二类区域是指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小、通行次拥堵等的路段;即停即走格位是为了增加周转率而在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附近设定的特殊格位。

3. 超过半小时不享受免费政策,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4. 不足半小时的时段,该时段按半小时计费,收费额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5. 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停车包月服务分为按片区包月和按全城区路段包月(特殊路段除外)的两种形式,车主可按需自主选择包月方式,包月价格为:片区包月200元/月,全区包月300元/月。

        停车收费标准最终由中标运营主体根据经营成本数据测算申报,由物价部门审核并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确定。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