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新丰县政务服务大厅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1天。2023年4月6日(星期四)正常上班。放假期间,24小时自助服务区正常开放。
放假期间,大厅各窗口将暂停办理业务,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请市民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