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项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主项8项,子项20项,分别为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校车使用许可,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学校章程核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新丰县专区。全年行政许可申请220件、受理220件、办结22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2022年,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和条件,已制定规范审批程序、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相一致;积极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对应当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对新增许可事项的已纳入实施;明确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按照标准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不存在擅自调整审批层级,设立、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及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材料和增加审批流程的现象。
(三)公开公示情况。本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新丰县教育局政务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并按要求明确、细化了相关公开公示信息。同时,按规定分别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新丰县教育局窗口和新丰县人民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新丰县教育局窗口向社会公开了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
(四)监督管理情况。本单位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监管措施、标准,积极开展内部依法行政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由局办公室和教育督导室定期、不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2022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未收到群众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本单位积极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同时提供网上及窗口办理两种方式,明确各类材料要求及填报须知,规范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尽可能减少申请材料并提供范本;明确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自由裁量标准,并规范编制审批流程图;严格依法依规督促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网上办事及窗口办理的审批效率高,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方便,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行政相对人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全年行政审批工作实现零投诉。
二、创新工作亮点
行政许可办理实行先网上预审,在正式审批前通过电话通知申报人补正申请材料,避免申请人因材料不合格而反复递送申请材料,从而节约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对行政许可网上服务窗口的宣传力度不足。目前仍有部分行政许可申办人选择线下办理模式,因为未经过网上初审,办理人材料准备不充分,需要重复递交申请材料。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
(二)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公开公示行政审批实施和结果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加强宣传工作,引导申办人网上申报业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