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丰县教育局对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1-2252248)。
新丰县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县教育系统的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招生考试、督导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据统计,2022年度,县教育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机构类信息数3条;规章文件类信息数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3条;政务(工作)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数57条;业务工作信息数1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数1条;统计信息1条;其他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教育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公开政府信息可能会增加日常工作难度,不愿意公开、不及时公开或者公开不全面。
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2.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增强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的督察和指导,保证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快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全力提高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主动分析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特别做好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推动科学和民主决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