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后和第二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韶市教〔2022〕14号)、《关于印发韶关市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通知》(韶教办〔2022〕1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韶市教〔2022〕27号)、《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补充通知》(韶市教〔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后和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附件:新教〔2023〕3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后和第二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