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近日,本行政机关受理了1家机构提出的从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根据《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新丰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教育局等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及实地勘察,该机构符合设立条件。现对申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情况反映到新丰县教育局安监股,电话:0751-2262268。
机构名称:韶丰(韶关市)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珠城路21号-1门市
培训范围:文化艺术类、科技类
法人代表:李时辉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
联系地址:新丰县金园路1号
联系电话:0751-2262268
新丰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