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丰县供销社对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供销社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751-2254478)。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县供销社按照《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据统计,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条。
(1)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社以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信息,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社的各项工作开展等相关信息。
(3)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落实各级行政机关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县社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部门频道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调整主动公开栏目设置,精简栏目结构。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先审后发,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关切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利。2024年,县供销社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0条,已办理回复0条,未有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社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县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5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统筹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股室之间的相互协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积极拓宽政务信息采集渠道,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学习。通过培训+自学的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