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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丰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9:54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 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遴选韶关市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丰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丰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二)项目范围:

  1.新职业、数字技能等新型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2.我省战略性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急需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3.“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4.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具体培训项目参考附件1。

  二、遴选规则

  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对参加遴选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三、遴选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韶关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申请单位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

  2.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

  4.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四、遴选流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4.联系电话:0751-2268150。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之一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提供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4)行业协会,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具备培训职能的政府行业部门批文。

  2.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2)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和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场地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4)附件3(新丰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评审表)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填写《新丰县2023年公开遴选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单位近三年在本辖区开展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荣誉情况或者其他培训工作亮点等相关资料;

  (四)综合评审

  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新丰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评审表》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择优选定承训单位,每个培训职业(工种)拟认定1-3家单位为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五)公示结果

  对拟定的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备案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丰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并将承训单位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五、有关事项说明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承训单位资格。

  附件:

  附件1韶关市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参考目录.docx

  附件2新丰县2023年公开遴选项目制培训承训报名表.docx

  附件3新丰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评审表.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