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9 22:17:52   字体:

    根据《韶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经过材料初审、综合评价、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对拟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的1间药店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向新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将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序号

拟新增药店

名称

经营

方式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1

新丰县沅丰大药店有限公司

零售

新丰县回龙镇街(住改商)

林锦平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1日

    受理部门:新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力资源市场大楼9楼新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室联系人:林丽

    联系电话:0751—225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