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驿站运营服务工作,帮助更多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备条件的运营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我县就业驿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序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择优选取一家服务运营机构为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的运营服务。
二、项目概述
(一)采购单位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及相关情况
1.项目内容: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就业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原则上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单位结合服务运营考核评估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是否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3.项目标准:新丰县“就业+金融”服务就业驿站:拾万元整(¥100,000.00元)、新丰县丰城街道江南社区就业驿站:陆万元整(¥60,000.00元),合计: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均含税费。以上为项目上限标准,最终以实际运营、评估考核及上级部门实际拨付金额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功能定位
新丰县就业驿站是集公共就业服务和便民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场所,为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举办招聘活动、职业指导、信息发布、岗位推荐、现场洽谈等公共就业服务。
2.服务内容
按服务项目内容,完成驿站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等。(详见附件5)
3.工作职责
(1)运营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运营管理人员,每个驿站至少安排1名专业人员负责就业驿站的日常运营,根据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及采购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形成相关工作台账,规范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按要求完成服务项目内容,规范服务标准,做好服务公示,开展定期的总结评估。
(2)严格保密企业和劳动者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用于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4.权利及义务
(1)采购方对就业驿站运营管理采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如未达到考核目标或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就业驿站运营管理出现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运营单位整改。
(2)运营单位在运营期间,因运营单位过失所发生的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运营单位承担,采购方不承担责任和损失。
(3)服务期限内,服务运营机构应完成合同约定服务项目的量化指标和其它应配合完成的工作要求,分别建立本次两个服务项目的工作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分别建账),保障驿站内固定资产安全和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每季度向采购单位提供项目服务情况、执行情况、成果总结、财务报告等相关的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三、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参与机构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新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2266073。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员配置情况材料;
5.遴选单位简介;
6.就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运营方案(需分项列明人员成本、运营费用、税费等);
7.“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等级材料;
8.申请人出具的申请人声明(附件4);
9.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注:遴选文件按A4规格打印,按材料顺序排序盖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五、遴选规则
由新丰县人社局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评估服务方案及资质,择优确定一家运营单位。对确定为2025年新丰县就业驿站运营单位的申报单位,由新丰县人社局形成评审结果公告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签订合作协议。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在评审过程中,若遇到任何争议或不明确之处,将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原则进行裁决。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对遴选流程、评审标准以及最终结果的最终决定权。
附件:
附件1:新丰县“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报名资料一览表.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