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14:30。
2.面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考生注意事项
1.面试时须携带本人选调生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下午场13:40前凭本人选调生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报到,13:40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13:50开始封闭抽签,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五、分数计算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附件: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