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公约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14:05   字体:

服务环境

窗明壁洁无染,空气清新无烟;

地面随脏随扫,环境清洁卫生;

办事程序公开,标示醒目准确;

收费合理有据,公告规范统一;

服务人员定位,布局合理有序。

服务设施

咨询专人接待,投诉举报便捷;

服务窗口整洁,广播提示清晰;

提供饮水座椅,便民设施齐全;

设备功能完好,备品定位置放;

政务公开常新,安全设施完善。

服务形象

着装整洁统一,精神饱满上岗;

标志牌号清晰,化妆配饰适度;

文明礼貌用语,语气语调谦和;

举止大方得当,动作用语规范;

坐姿挺拔端正,站立行走优雅。

服务标准

实行首问负责,保证一次告知;

办事真诚热情,来有迎声问候;

问有答声主动,走有送声真诚;

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耐心;

解答问题细心,解决困难诚心。

服务纪律

遵守工作程序,坚守工作岗位;

坚持秉公办事,严格依法审批;

杜绝吃拿卡要,拒绝宴请馈赠;

不许怠慢群众,反对特权思想;

接受社会监督,从严查处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