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1-26 17:04:25   字体:

新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丰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1-2289361),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新丰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信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一)情况概述

新丰县医疗保障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的议事日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修订、信息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目前,县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转良好,呈现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医保局在2024年度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数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数31条;其它信息数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新丰县医疗保障局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四)平台建设方面。

    新丰县医疗保障局,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县医保局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县医保局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定期组织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功能完整、性能稳定、交互便捷。进一步强化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平台的监督管理功能,确保平台能够高效、规范地处理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医保局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并在单位内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依托多种方式科学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及时通报错情,确保安全运行,同时人力资源大楼9楼设立了投诉箱、公示了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2024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未按照规定独立设置政务公开股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且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医保政策、待遇复杂,解读力度还不够。

(二)下一步措施

新丰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好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我县医保监管工作的高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县医保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继续抓好医保政策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秀美新丰APP,进一步扩大我县医保业务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参保群众共同参与到医保监督工作中。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新丰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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