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丰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项目询价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新丰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演练以桌面演练(以学校食堂沙门氏菌中毒为背景)的方式开展。演练依据《新丰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以人为本,处防结合;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快速反应,科学应对,进一步检验日常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备战工作成效,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次演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演练科目:
1.险情上报、先期处置;
2.启动预案、应急响应;
3.应急调度、警戒布控;
4.采样检测、分析研判;
5.伤病排查、数据统计;
6.现场控制、转运治疗;
7.交通管制、疏通指引;
8.舆情引导、社会公布;
9.事故调查、总结上报。
二、项目要求
在与我方开展工作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时间)同步提供演练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演练主体确定演练方案、脚本及相关策划;
2.根据演练方案,做好现场布置及宣传物料制作;
3.根据演练的对象和演练科目的提供满足需要的场地、设备和后勤保障;
4.按演练科目提供技术指导、队伍技能培训(有培训资质);
5.演练后期评估等;
6.其他演练需求服务内容。
三、最高控制价:5.7万元。
四、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应急演练指导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相关文件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报价书;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4.报价单位须在2025年9月22日下午16:00前,递交报价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密封后送至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应急股办公室(401房),逾期报价不予接收。报价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我单位有权拒收。
六、报名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9月22日下午16时停止接受报价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罗丽君,0751-2260038。
七、其他相关事项
各单位报价时须写明详细的工作项目和价格,进度、保障项目的人员安排。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