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新丰县消保委、新丰县市场监管局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联合开展了3·15现场宣传活动,并进行2024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诚信商户授牌仪式,旨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升级潜能,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助推新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领导钟卫苏、郑斌出席活动讲话并为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称号的商户颁发牌匾。县消保委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一是形式丰富,宣传有“强度”。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利用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活动现场更是有舞蹈、歌曲等文艺节目表演,以及表演期间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接受各种咨询200余人次。
二是畅通渠道,宣传有“热度”。在畅通“12315”“12345”消费维权热线的基础上,成立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组,开通投诉举报“快车道”,现场受理、高效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做好投诉案件的处理,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遇到的难题,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三是颁发牌匾,营造放心消费宣传有“力度”。为提升活动社会效益,推动我县诚信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利用“3•15”活动契机,通过向符合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条件的诚信经营单位颁发牌匾,以此激励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而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新丰县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活动中,共为16个“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经营户、6个“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经营户颁发了牌匾。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3·15”活动宣传氛围,全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