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9 15:00:46   字体: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3批次不合格食品目前已核查处置完,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丰县运发综合批发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辣王干

  (一)食品名称:辣王干;购进日期:2023-01-29;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时间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新丰县运发综合批发商行,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新丰县运发综合批发商行共销售该批次辣王干5公斤,其中抽检1.2公斤。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辣王干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尚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新丰县志隆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辣王干条A

  (一)食品名称:辣王干条A;购进日期:2023-03-24;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时间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新丰县志隆商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新丰县志隆商店共销售该批次辣王干条A 5公斤,其中抽检1.2公斤。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辣王干条A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尚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新丰县粤新美食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花生油

  (一)食品名称:花生油;购进日期:2023-03-28;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时间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新丰县粤新美食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新丰县粤新美食店共采购、使用该批次花生油20升,其中抽检3升。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尚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