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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消保委、新丰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3•15”宣传活动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3 09:11:11   字体: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升级,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新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15日,新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南门塘任予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教育活动。县领导谢金宏、郑斌到场讲话并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颁发颁匾。

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

此次活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结合新丰县的实际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县消保委提前谋划,召开3·15活动筹备会,制定《关于印发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了活动的相关工作。县消保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参加了活动。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活动现场通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及技能。一是通过悬挂横幅、现场派发宣传资料以及融媒体等媒体报道进行宣传,使消费维权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了解和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树立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舞蹈、快板、太极拳等多种形式的文艺节目表演增添活动氛围;四是邀请部分企业现场开展服务咨询现场活动。本次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多人次,现场暂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三、诚实守信,放心消费。

为提升活动社会效益,推动我县诚信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利用“3•15”活动契机,结合日常监管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等对经营者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宣传,动员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升经营者诚信形象,引导经营者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活动中,共为21个“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经营户、5个“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经营户和1个“放心消费承诺示范街区”颁发了牌匾。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广泛宣传了消费维权知识,引导经营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同时唤起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