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3.15”消费警示,请查收
致广大消费者:
在“3.15”消费者权益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一、预付式消费需理性。
预付式消费虽然让消费者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便利,但这种先付款后消费的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付款后便处于被动地位,一旦发生纠纷,消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
1、办卡消费要理性。办理预付卡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进行,不要被商家的推销所诱惑从而盲目充值大笔金额。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过多的消费券或消费卡,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2、审慎签订书面合同。办理预付式消费项目时,消费者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明确消费项目的使用产品、期限范围、使用对象、使用地点等重要条款,特别是要注意终止、转让服务等限制性条款。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日后可能产生消费争议的不合理条款内容,应该及时提出异议并且纠正。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家对消费者做出的一切承诺,都应写进书面合同里。
3、维护权益要主动。办理预付卡后,应当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避免浪费。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行为或存在卷款逃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投诉热线:12345(市政府热线)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二、购买食品认真查验,甄别商品。
1、购买食品时要观察是否新鲜,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商铺和市场。
2、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有包装的食品观察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
3、购买散装食品时,要选择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并查验是否有相关食品标签,谨防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价格明显偏低产品的要提高警惕。
三、选择正规电商,购物有保障。
1、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并查看购买商家的经营资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有无限制条件等内容,评估卖家信用高低、商品评价好坏、有无刷单可疑点等信息再决定是否购买。
2、不要相信卖家以微信转账便宜等借口,避免出现交易纠纷,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请到有经营许可的合法商家处进行消费,提高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消费时发现商家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时,请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热线:12345(市政府热线)、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