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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丰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 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0-10 11:14:24   字体:

  一、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重点等,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责范围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上级教育经费,监督县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财政安排上级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指导全县学校的基建工作。

  4.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单位的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监控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指导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全县学校团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7.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指导、监督、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

  9.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10.指导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新课程实验,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信息和统计工作。

  12.负责本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13.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14.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

  15.承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教育工委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负责教育工委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以及日常党务工作。牵头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民宗工作、统战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的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牵头做好乡村振兴、“双拥”“包区联创”等工作;协助工委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3.教育股

  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训中心建设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协调联系高等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校园建设工作。

  4.德育体育卫生艺术股

  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学生艺术教育科研、劳动技术教育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疾病防控和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及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牵头做好文明创建、法制(普法)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

  5.教育督导室(新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体系;督导检查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县“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牵头做好教育乱收费整治、学前教育等级评估和普及普惠、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估考核、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

  6.计财股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免费、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及以上教育经费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后勤产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7.结算中心

  负责纳入统一管理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具体指导和帮助学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办理经费报销或付款手续:核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监督检查各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分别编制和打印学校会计月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做好学校的财务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学校通报。牵头做好学校内审工作。

  8.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安全与校外培训监管股

  指导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全县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指导和开展中小学治安保卫、安全教育、“三防”教育。

  10.教育工会

  制定教育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做好相应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开展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学校搞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校务公开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搞好送温暖工作,积极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陶冶教职工情操的喜闻乐见文体活动。参与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和督促基层教育工会开好教代会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工会干部培训制度。

  11.新丰县招生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1)县招考中心主要职责

  ①参与制定相关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

  ③承担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的组织工作。

  ④承担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技能课程考试的报名、考试等组织工作。

  ⑤指导全县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相关招生考试数据管理工作。

  ⑥承担县内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工作。

  ⑦承担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工作。

  ⑧承担全县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⑨负责教育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参与教育招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国教育考试定点考场建设。

  ⑩承担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新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及内设机构职责

  (1)主要职责

  ①开展全县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②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课改实验,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建造完备方便的教科研交流展示平台,以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

  ③负责全县教师、校(园)长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教师、校(园)长各级各类培训。承担全县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

  ④参与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⑤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及其应用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实验室等功能场室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⑥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基础教育城域骨干网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统筹组织开展网络研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⑦承担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的资助政策;面向全县组织开展资助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我县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贫困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学生助学工作;负责社会捐助等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工作。

  ⑧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任务,新丰县教师发展中心设 6 个副股级内设机构: 

  ①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党务、人事、固定资产、财务、宣传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与法规研究;指导开展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②培训与评估室

  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协助县教育局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专业能力、学生学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

  ③中学教学研究室

  负责全县中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课程建设、校本教研等工作;指导各学科名师工作室、教研会、中心教研组和学校学科组等开展工作;参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④小学教学研究室

  负责全县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课程建设、校本教研等工作;指导各学科名师工作室、教研会、中心教研组和学校学科组等开展工作;参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⑤教育装备技术室

  拟订全县中小学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及其应用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实验室等功能场室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教育装备的应用。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基础教育区域骨干网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信息安全、实验(室)安全工作。 

  ⑥学生资助管理室

  承担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的资助政策;面向全县组织开展资助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我县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贫困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学生助学工作;负责社会捐助等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工作。 

    13.新丰开放大学

  主要任务:开展现代远程高等专科、本科和中等专业等学历教育;开展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县社区教育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农村实用技术等各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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