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方式的通知》要求,新丰县教育局畅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方式,受理相关举报投诉问题。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校外机构不规范办学行为。包含: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
2.登记为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校外机构进行学科培训。
3.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行为,一次性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
4.校外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违法办学。
5.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开展培训。
6.培训内容低俗违法。
7.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8.培训老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9.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安全问题。
10.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我县学校在职教师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亲戚辅导”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有偿补课活动。
二、举报反映方式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上问题的,请向县教育局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及证据资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0751-2262268;
(二)来信举报: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1号教育局5楼
收件人:安监股许老师
邮 编:511100;
(三)现场举报:新丰县教育局五楼安监股;
(四)举报邮箱:xfjyjxwpx@163.com;
四、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
附件:新丰县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新丰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