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效能,根据韶关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韶关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新丰县卫生健康局将开展2026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宜予以公告,抽查任务完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公开抽查结果。
一、抽查对象名单
2026年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二、抽查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10月30日。
三、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四、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落实有关政策工作情况。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涉医疗行为、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泄露或买卖患者就医信息、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网络“医托”、假借医疗科普“引流”“带货”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附件: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pdf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