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5年冬种蚕豆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集成推广蚕豆轻简化栽培技术,为我县冬季农业开发提供新模式、新样板,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在我县范围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申报要求为: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齐全;
2.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行良好,能够承接冬种蚕豆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点项目展示工作任务;
3.基地具有满足承担任务要求的稳定、相对集中连片80亩以上用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土地平整,地力均匀,基础设施及配套完善,农机农具齐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服务等资质。
二、建设时限
2025年11月—2026年6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主体申报。向新丰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作物股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种植基地照片等。
2.承诺书(申报主体承诺会按照要求做好种植基地的田间管理工作)。
3.提交项目拟开展试验展示基地建设土地(80亩以上)相关佐证。
四、结果公示
经评审(审核),确定选取1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新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11月2日12:00时,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潘玉萍联系电话:0751-2251278。
新丰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