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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8 11:29:33   字体: 默认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安全、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承担本单位议案、提案的办理答复,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课题调研、起草行政、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报道。

(二)运行监测股(重点办)。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问题并协调解决,提出有关建议。执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跟踪服务“倍增计划”企业,培育规上企业。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本单位重点项目申报、跟进、服务工作。

(三)工业发展与技改节能股。拟订工业、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培育骨干企业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指导、审核、申报和办理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专项规划相关任务。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等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及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四)信息化与无线电股(电商办)。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行业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大数据收集、管理等工作,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推动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与发展,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

(五)高新技术发展与产学研股。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编制全县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协调本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科技计划与涉农股。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

(七)中小企业股(民营经济股)(稀土办)。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统筹协调稀土产业发展工作。

(八)商务流通股(物流发展股)。拟订和组织实施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专业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物流产业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和推动物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九)外经贸股。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商投资统计、服务工作。负责涉及进出口贸易、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相关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推动外贸品牌建设。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及赴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和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投资的有关问题。负责本系统经贸合作、协作、对外交流工作。

(十)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工青妇、关工委、离退休人员服务、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宣传、普法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的党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