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镇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马头镇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非遗在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新丰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我镇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审核,选定《石角豆腐》(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谭美艳;《大席水路歌》(传统音乐)代表性传承许胜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向我镇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新丰县马头镇府前路1号
邮政编码:511130
电子邮箱:xfmtxcb@163.com
联系电话:0751-2362919
特此公示
附件:马头镇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3).pdf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