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住建管理局机构职能(2025年)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与分配,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指导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等领域发展,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组织拟订公用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燃气经营许可与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燃气企业规范运营并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
(四)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科技发展,管理建材使用、建筑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等工作,配合开展行业职称评审和人员培训。
(五)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配合管理相关市场活动及档案资料。
(六)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七)负责所属单位管理,组织行业人才培训与技术交流。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股、计划统计财务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股)、村镇建设股、公共事业管理股、执法股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六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51-2252453。
联系人:莫银英
邮编:5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