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设备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督办、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利用外资等工作。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或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监督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养护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承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材料审查等有关办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及紧急物资运输的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及水运监管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及收费站设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镇级政府对横水渡的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三防”、交通科技、质量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以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局法制工作规范及管理工作,进行法制研究,提供法制咨询,组织执法监督、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执法案件处理,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国省县乡道公路、县内交通运输行政(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路产路权管理等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全县统一或专项执法行动及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安全生产违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