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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8 15:02:28   字体: 默认   

根据《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0号)《粤财农〔202567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遴选和组织对参与遴选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拟确定由新丰县丰农高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丰县鑫丰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丰县力拓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韶关市韵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丰县臻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新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88日至8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51-2295702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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