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粤财农〔2025〕6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遴选和组织对参与遴选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拟确定由新丰县小正新绿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和新丰县沙田镇丰景家庭农场等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新丰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51-2295702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