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疾控局监督二函〔2025〕7号)及《2025年韶关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等方面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将以双随机的形式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我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二批随机监督抽查名单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告,抽查任务完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公开抽查结果。
一、抽查对象名单
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对象名单(第二批)详见附件,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二、卫生监督抽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10月30日。
三、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六)《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四、监督抽查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第二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新丰县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第二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一、职业卫生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