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黄磜镇脱贫户参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分配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黄磜镇于2018年统筹部分有劳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投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作为资产性收益项目。2024年1月-2024年12月,我镇脱贫户收益分配共61524.83元。具体分红分配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6日-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报镇乡村振兴办0751-2423159。
新丰县黄磜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