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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新丰县)验收项目的公示(第一批)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8 11:27:46   字体: 默认   

  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规定,经我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实地验收和资料核实,并报韶关市商务局复审,以下项目(见附件)拟通过项目验收,现予以公示。

  自公告之日起,如对公示拟入库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2月28日-3月6日

  联系人:毛嘉琦

  联系电话:0751-2287627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流通股(新丰县丰城大道群英路18号301)

  

   附件:新丰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一批)验收项目公示表.xls




  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