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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丰公路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韶关市新丰公路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6 09:23:19   字体: 默认   

  2024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新丰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大道东163号;电话:0751-22588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中心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公路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根据《条例》中规定的公开范畴和重点内容,结合我中心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和支持公路工作。本年度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8篇。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机构职能类1篇、通知公告类3篇、财政预决算2篇、其他信息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中心未接到来自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我中心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中心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职工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