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50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扩种油菜)的通知》(韶财农〔202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油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财政激励资金
对申报油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给予财政资金补贴3.9万元。
二、申报主体
我县范围内有种植油菜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要求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320亩。
四、建设时限
2024年11月中旬--2025年4月上旬。
五、申报要求
1. 主体申报。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复印件。
2.申报主体必须承诺种植320亩以上的油菜,做好田间管理,并进行收籽。
3.必须提交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土地(320亩以上)相关佐证。
六、结果公示
经评审(审核),确定选取1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新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
七、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12时,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燕琪 联系电话:0751--2267778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