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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坑镇规范镇、村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4 12:01:58   字体: 默认   

为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镇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经研究决定,制定《梅坑镇规范镇、村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

一、镇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学习、休假、参加会议等离开新丰县,须提前1天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并向县“两办”即县委办和县政府办报备。

二、镇其他班子成员出差、学习、休假、参加会议等离开梅坑辖区的,须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同意;节假日期间离开新丰辖区的须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并报备镇党政办公室。

三、各办公室人员(含聘用人员)出差、学习、休假、参加会议等离开新丰县辖区的,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及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并报备镇党政办公室。

四、镇村(居)支书、主任出差、学习、请假、参加会议等离开新丰县辖区,须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并报备镇党政办公室。

五、镇村(居)其他“两委”干部出差、学习、请假、参加会议等离开新丰县辖区,须向支书(主任)、镇驻片领导报告同意及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同意。

六、外出报备要素包括外出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具体版式见附件)。

七、各办公室人员、各村(居)支书、主任或副主任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

十、镇、村工作人员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

外出干部均要填写《新丰县梅坑镇领导干部请假(外出)申请审批表》,相关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备案。对没有报备外出的,或者报备不一致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对于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