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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丰县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4 17:27:53   字体: 默认   

新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丰县 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 行为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 节的监管,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县安委办制定 了《新丰县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现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13 日 


新丰县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 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 2025 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规范烟花 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 爆竹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 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生 产“红线”和“底线”,立足于强规范、治隐患、防事故,对全 县烟花爆竹进行彻底清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 存、运输、邮寄、燃放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 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按 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依法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严把安全准入关,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 店(点)。监督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加强日常管理, 督促批发企业落实“六严禁”要求,做好产品流向登记;监督检 查批发企业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的资质条件和产品合格证书,打 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向零售店(点)配送烟 花爆竹制度,强化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间的安全协同管理。 落实零售单位“两关闭”“三严禁”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店(点)。 

  公安部门:强化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 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 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 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非法制造、销售、储存、 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依法给 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及时组织查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 超范围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 检查,严格查封假冒伪劣产品,严防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 进入市场。

  交通部门:依法审核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 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加强对无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车辆和驾驶员、 押运员无证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法 携带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不按占道件审批地点经营的业 户进行严厉打击。高度重视加强对燃放后的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的 妥善处理,确保安全运营。

    供销部门: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行业内烟花爆竹企业管理, 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 部门,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确保市场经营有序。 

  邮政管理部门:加强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查禁非法邮 寄、快递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 快递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 责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要实行“地毯式”排 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进村入户检查台帐,将所有非法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登记造册。对发现 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部门、镇(街)政 府(办事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 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定 期排查、档案管理、及时处置、有奖举报、宣传教育等烟花爆竹 “打非”工作长效机制;要组织“打非”工作执法人员,定期开 展地毯式排查,对非法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相 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行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强化防范。全县“打非”工作要根据季节 性特点和规律,及时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相关部 门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做 到“百分之百地覆盖、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消除、百分 之百地安全”,要按照对非法生产者一律进行拘留、对非法生产 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对半成品和药物一律进行销毁的“三 个一律”原则,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户,捣毁非法生产窝点,对原 材料来源、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渠道和产品流向进行倒查,从源 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涉嫌犯罪行为刑事责任追究。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 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对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 人民法院等四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 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烟 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和《韶 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使广 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 性,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 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营造依法安全经 营和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者无立足之地。




新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