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结果公示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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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4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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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 | 见附件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见附件2 |
批复文号 | 韶环新审〔2026〕4号 |
批复时间 | 2026年3月24日 |
批复意见 | 同意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方式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环保局3楼综合股,联系电话:2258626。 |
(公示稿)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韶环新审[2026]4号-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