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 新丰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内 |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红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内,用地面积2600m2,总投资43万元,环保投资约43万元。项目将公司内现有2台1400kW(2t/h)生物质锅炉拆除,在原址新建2台1500kW(约2.143t/h)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 项目无新增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锅炉燃烧烟气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经30m高烟囱排放(DA001、DA00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锅炉灰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喷淋塔废水沉淀物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