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1.8万吨涂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1.8万吨涂料改扩建项目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 | 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马头工业园区(广东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丰惠泽涂料有限公司1.8万吨涂料改扩建项目位于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马头工业园区(广东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总投资31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项目依托原有建筑物进行改扩建,调整后年产共1.8万吨的涂料、油墨、金属清洗剂产品。项目年工作300天,1班制,每班8小时,新增劳动定员9人,均不在厂区食宿。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去离子水制备及冲洗用水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项目投料、分散、搅拌、研磨、过滤包装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后与实验室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定期吹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过滤残渣及滤网、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