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工业园内 | 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位于现有厂房内(污水处理站旁)新增废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00m2,将已投产的3万吨生态植物纤维餐具全自动生产线工程产生的污泥(3442.7t/a,含水率60%)开展综合利用,原外运填埋处理改为自行加工成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1582.83t/a,含水率13%),提供给位于同一工业园区的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做燃料。项目无需新增员工,为原有职工调配岗位。 | 项目污泥的含水率约为60%(即干度为40%),正常工况下无渗水产生,为预防污泥含水量不稳定而导致渗水产生的情况,建设单位拟在晾晒场低洼处设置一个收集池,渗水经收集池临时储存再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晾晒、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通过安装喷雾除尘装置、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项目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将已投产的3万吨生态植物纤维餐具全自动生产线工程产生的污泥自行加工成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提供给位于同一工业园区的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做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