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结果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7 09:20:28
字体:
大
中
小
默认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西73号二层 |
建设单位 |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 | 见附件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见附件2 |
批复文号 | 韶新环审[2023]5号 |
批复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批复意见 | 同意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方式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环保局3楼综合股,联系电话:2258626。 |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评报告表(终).pdf
韶环新审[2023]5号-关于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