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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10:41:58   字体: 默认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西73号二层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丰恒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西73号二层,总建筑面积为720m2,主要以急慢性肾衰、尿毒症等肾病患者进行的血液透析为主。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设置床位37张,透析机37台。项目劳动定员12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87天。项目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不设住院服务,病人治疗后即走。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非病区生活污水)、病患生活污水(病区生活污水)、预冲洗与回血冲洗废水、透析废水、消毒与清洗废水、超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清净下水和纯水制备排水。非病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病区废水和病区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纯水制备排水作为清洁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项目拟采取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掏格栅、污泥等措施,恶臭气体污染物NH3、H2S的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浓度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反渗透水处理机、污水处理站、空调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和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设备组件由设备厂商上门定期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