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 | 联顺(新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早塘地段自建房20号101房 | 深圳市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顺(新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早塘地段自建房20号101房建设“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联顺(新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7334.7平方米,用地分为2个地块,一区用地10667.2m2(16亩)、二区用地16667.5m2(25亩),总建筑面积为7590m2,一区建筑面积3580m2,二区建筑面积4010m2。为满足市场需求,联顺(新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停一区4.5万t/a营养土生产线,依托现有一区厂房进行改建,在一区车间内新增陶粒生产线设备,将一区生产车间、场地用于生产陶粒,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项目主要生产花卉陶粒,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副产品0.3万立方米陶沙。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在企业内食宿,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碱液喷淋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更换排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堆肥表面喷洒,碱液喷淋废水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堆肥表面喷洒,冷却更换水回用于生料制备工序中堆肥表面喷洒,均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回转窑废气、成品筛选中产生的筛分颗粒物、食堂油烟、恶臭气体。项目污泥贮存阶段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泥存放间全密闭设计并采用集气罩收集恶臭气体,经抽风机进入生物质炉中进行焚烧,燃烧后的废气进入回转窑。回转窑废气包括生物质燃烧、污泥烘干、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回转窑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筛分是将冷却后的陶粒与陶沙分离,筛分工序会产生筛分颗粒物,经筛分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除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应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生物质燃烧后的炉渣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原料制造陶粒;生物质燃烧后的炉渣可作为农用肥料外销,或回用于生产制造陶粒;废抹布及手套按一般固废处理;废润滑油空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新丰-联顺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审批稿.pdf
韶环新审[2023]1号-关于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