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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2022〕75号关于分配新丰县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新丰县扶贫办管理员   作者:新丰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2-12-01 09:34:03   字体: 默认   

梅坑镇人民政府: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韶财农〔2022〕37号),下达我县2022年广州市帮扶资金278万元,我局对其中129万元资金作如下分配(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分配的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请加快项目实施并形成实际支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请按照《广东省省级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粤涉农办〔2020〕2号)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分配资金,支出请列2022年度“21305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相关功能分类科目。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新丰县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新丰县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镇(街)

资金用途

分配金额

备注

1

梅坑镇人民政府

梅坑镇乡村振兴休闲农业示范基地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项目

129

广州市帮扶资金

合计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