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创新
新丰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林权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域绿美新丰提供有力支撑。通过改革使林业总产值从2020年26.56亿元增至2024年42.59亿元。
一、突出改革赋能,持续深化“三权分置”
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集体林地承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免费为群众提供林权地籍调查等服务,配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林权登记工作,积极协助林农办理林地承包或流转延期登记,逐步完善产权登记工作。截至2024年底完善林权不动产初始登记275宗,面积35.8万亩,流转(延期)登记177宗,面积15.6万亩。新发放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四至界址描述更准确,地类、面积记载更精准。
二、以改革促进生态价值转化
新丰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鼓励林农经营好自留山、责任山或承包山,引导无劳力或无经营意愿农户或集体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实现林农增收。
一是鼓励将区位重要、林相好的天然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增加林农和集体收入。全县已规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11.01万亩,年增加林农收入5426.95万元。
二是引导鼓励林农出租流转林地经营权,增加收入。林改后林地亩年租金不低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在30-50元/亩/年区间。全县林权流转登记886宗,流转面积45.8万亩。年租金收益达1600万元以上。2024年林权抵押面积2.58万亩,贷款金额8592.7万元。
三是鼓励种植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油茶、南药,发展林下经济,强木材主产,增林下特色产业。全县有139.96万亩商品林,其中竹林27.8万亩、杉树22.7万亩、桉树28万亩、松树17万亩,油茶3.7万亩,南药1万亩。年木材采伐量16.5万立方米。
四是探索生态公益林开发管理,探索生态公益林出租开发生态产品,发展旅游业、森林康养,开展农林文旅综合项目。目前新丰县有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1家,国家级康养基地(试点)1家,省林业龙头企业1家、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省级家庭林场(2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市级康养基地2家,南粤森林人家5家;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1条;古树公园3个;红色乡村15个,苗木场3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总年接待量约172万人次,产值17.1亿元。林业产业家底更加殷实,颜值更加凸显。
五是推进精深加工业,加强林业企业的引进与培育,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2024年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签约项目7个,涵盖林下种植、加工、文旅康养等全产业链条,签约投资额累计2.82亿元,均已开工建设。目前全县油茶、药材、竹木等林产品加工企业近百家,现有誉华中纤板年产值数亿元的板产加工企业1家,誉桦中纤板厂、环洲环保餐具、新峰景包装材料、黄门塘桉木碎片、华锐木材、永恒木材、群发木业等年产值千万元以上加工企业7家。木材加工约40万立方米,竹制品加工约1.5万吨,药材加工约2100吨,油茶籽加工206吨。2024年林业加工总产业产值12.8亿元。
六是实施开发碳普惠项目。新丰县森林覆盖率高,森林质量优,森林碳惠储量高,开发经济价值可观。目前交易了3个村,交易金额76.38万元,后续开发潜力巨大。规划建设国储林项目,推动支持“政府+企业+农户”及“企业+林场+农户”合作经营主体发展。
七是建设完善的护林保障队伍。全县聘用生态护林员402人,年人均补贴达1.5万元,解决部分人员就业,增加收入。今年国有林场计划聘用专职护林员25人,年人均补贴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