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新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有昌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新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新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等。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新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新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叶有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