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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丰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转载广东省政府门户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5-12 11:21:5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一、起草背景

  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问题至关重要,其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减少火灾危害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高度重视。随着我县经济迅速发展,对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求不断增加,前期我大队已组织开展相关修订工作,并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函征求意见,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新丰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草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

  (三)《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

  (四)《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14号);

  (六)《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

  (七)《韶关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韶府规〔2021〕8号;

  三、修订的必要性

  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是夯实我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文件实施后,将明确市政消火栓的设计、建设、管理、保障、使用、维护、变更、监管职责,使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及使用有法可依。大队将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各职能部门也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各司其职,使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更加明确,建设更有规划、使用更有依据。同时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及相应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使得相关部门针对消火栓问题的监管有依据、有标准。预计《办法》的实施会促进我县消火栓规划建设、日常管理、违法追责等工作不断发展,进一步提升消火栓建设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社会治理能力。

  四、主要修订内容解读

  新修订的《办法》共十九条,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活动。新修订的《办法》符合我县实际,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县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和维修保养工作,有利于为有效快速灭火救援提供坚强的水源保障,有利于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职责不明细、缺建或损坏等突出问题。

  新修订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1、对市政消火栓的概念进行了解释,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

  2、明确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监管、养护等职责。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明确了市政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保障等职责分工。

  3、明确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巡查、养护、用水经费支出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支出,专款专用。结合我县乡镇多、面积大、交通不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薄弱、消防救援力量薄弱的实际,在第五条新增“乡镇及农村消防水源建设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消防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并负责建设。”为乡镇及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4、明确与市政消火栓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及责任追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解 读 人:肖新光 莫云良     联系电话:22630000

  六、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6日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新丰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