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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2-20 15:44:1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8〕63号)和《关于印发<新丰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常办〔2024〕6号)精神,通过财政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汇总形成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资产负债总量情况。2023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7.18亿元,负债总额3.32亿元(不含政府债券等非部门负债),净资产总额53.8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1%。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93亿元,负债总额0.58亿元,净资产总额10.3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6.25亿元,负债总额2.74亿元,净资产总额43.51亿元。

  按资产构成来看,资产总额57.18亿元中:流动资产4.83亿元,占比8.44%;固定资产净值9.93亿元,占比17.36%;在建工程15.18亿元,占比26.54%;无形资产净值0.97亿元,占比1.70%;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5.87亿元,占比45.25%;其他资产净值0.40亿元,占比0.71%(主要为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二)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材料,我县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国有土地总面积11,691公顷,全县国有土地资源总量较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建设用地1,596.76公顷,同比减少0.24%;耕地120.91公顷,同比增加3.23%;园地46.35公顷,同比减少11.04%;草地130.34公顷,同比增加27.41%;湿地50.01公顷,同比减少2.13%;林地8,253.45公顷,同比减少0.2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9.06公顷,同比减少0.37%;其它用地52.63公顷,同比减少35%。

  2.矿产资源情况

  全县矿产主要有稀土、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硫铁矿查明储量共21,663.53万吨。其中,查明稀土储量12.76万吨(离子相),占0.06%;水泥用灰岩储量20,922.6万吨,占96.58%;高岭土储量500万吨,占2.31%;硫铁矿储量228.17万吨,占1.05%。截至2023年底,全县登记的采矿权总数12个,金属矿产2处共230.93万吨;非金属矿产10处。2023年度新设采矿权1个,有效采矿许可证8个,出让采矿权1个,采矿权出让权益金为0.38亿元。

  3.水资源情况

  2023年全县水资源总量231,800万立方米。全县用水总量为13,723万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1,365万立方米,占82.81%;工业用水量392万立方米,占2.86%;城镇公用用水量682.46万立方米,占4.97%;居民生活用水量1,198万立方米,占8.73%;生态环境用水量85.97万立方米,占0.63%。

  全县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县级河流)共有9条,主要水利工程蓄水工程水库35宗(含发电专用水库13宗),其中,中型水库1宗(鲁古河水库),总库容1,250万立方米,2023年年末蓄水量为824万立方米;小(一)型水库14宗,总库容4,849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20宗,总库容710万立方米。全县建成有小水电站292宗,总装机容量13.45万千瓦,年发电量3.86亿千瓦时。

  4.森林资源情况

  新丰县是广东省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有乔木树种209种,隶属64科;灌木树种309种,隶属60科。

  202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81.15%,与上年保持一致;国有森林蓄积量1,183.68万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县国有林地8,253.45公顷,同比减少0.22%。国有林地主要分布在县属国有林场司茅坪林场、亚婆髻林场、雪山林场等。

  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294公顷,同比增加22.67%;残次林改造1305公顷,同比增加3.90%;人工更新1325公顷,同比增加5.34%;中幼龄林抚育4039公顷,同比增加46.39%。

  全县共有自然保护区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其中,新丰鲁古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为469.54公顷、广东新丰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171.5公顷。

  (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体情况

  1.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我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资产总额20.61亿元,负债总额15.48亿元,净资产总额5.13亿元。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5.09%。

  2.年度效益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末,我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2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收入为2,422万元,执行数为1,404万元,执行率为57.99%,同比减收626万元,减少30.8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经济不景气,主业为工程建设的企业收入下降和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3.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

  2023年末,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共65家,由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内)的登记企业总户数为63户,由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内)的登记企业总户数为2户。

  全县国有资本主要分布在商务服务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等三大行业,占我县行业总数的69%。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通过组织各部门参加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培训学习、严格审核资产配置和处置等方式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实现国有资产底数清晰、制度完善,通过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完成资产登记、处置等工作。三是线上、线下“两手抓”监管,以信息系统为载体,建立了纵向“县-镇(街道)”、横向“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四是探索资产新型管理模式,实行行政事业性土地、房屋“数据+图片”管理模式,2023年已完成“六镇”土地、房屋资产汇编。

  2.盘活国有资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一是通过控制新购资产、减少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审批等方式,2023年新增办公设备同比减少54.17%。二是提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的方案,有针对性地盘活了土地、房屋、办公家具等一批资产。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日常监督,将完成对实物的处置和处置收入上缴国库作为出具资产处置批复的前置条件之一,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资产处置的全流程。推动资产盘点常态化,对各单位资产盘点、资产“标签化”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

  3打造高质量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一是完善《新丰县财政局部门工作指引(暂行)》,明晰各类政策执行边界,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对《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府办〔2019〕1号)等制度文件学习,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定期举办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培训会议,宣传资产管理政策和探讨新法规新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水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深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1坚持规划引领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各类规划编制。完成了《新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省人民政府的批复。认真开展水资源利用规划,完成了《新丰县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新丰县灌溉水及农村饮用水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二是严格依规划开展项目选址,2023年共出函469份,包括了新丰县黄磜雪梅至马头板岭下公路新建工程、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配件园项目(西区)房屋拆迁安置点等土地审查及规划选址意见等。三是严格规划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2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一强化违法土地、矿产资产资源监管。对下发的卫片图斑开展了攻坚整改,通过拆除、复耕复绿、完善用地手续等方式已整改面积共计144.45亩。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检查200余次,对非法开采案件行政处罚20宗,处罚金额20.9万元,查处了2宗盗采稀土矿行为,有关问题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破。二是强化水利资源管护。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02个。严格开展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和八小时外巡查机制,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河湖“五清”“清四乱”及“河道保洁”专项行动,有效改善我县水域环境。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严格落实林长制,印发了新丰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林业资源综合管护大队日常巡查方案,规范林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有序规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治理或经自然恢复的在册地质灾害点4处。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895亩,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启动绿美新丰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7万亩、森林抚育1.9万亩,黄磜获评省级森林城镇,新增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建设国有林场生物防火隔离带87公里、森林防火通道38公里,森林防灭火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共有268宗电站完成了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完成9宗电站退出。

  (三)企业国有资产

  过去几年,我县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持高位推进,注重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国资国企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国有经济实现全面进步。

  1.推动现代公司治理建设。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审核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新财资〔2023〕1号),建立了我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完善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合理设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企业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二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新财资〔2023〕6号)及《关于印发<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新财资〔2023〕7号),按照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建立符合我县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2.做强做优做大县属国企。一是继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新丰县银梅电站、新丰县路通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新丰县新通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及新丰县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集团公司”)。二是充实县国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强融资能力,争取市场先机,推进县国资集团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通过实施薪酬制度和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等改革措施,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丰县润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新丰县润新自来水有限公司率先成为我县“四上”县属国有企业。四是构建企业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推进定责定岗定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审定《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定责定岗定编方案》,优化机构设置,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督促县国资集团公司完成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定责定岗方案,以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的制度,促进企业高效运营。

  3强化参股股权经营管理。一是摸清参股企业家底,组织召开国有企业持股情况专题会议,听取了相关企业负责人汇报股权投资情况,并形成《关于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情况的汇报》。二是组织相关企业学习《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参股投资管理,努力确保参股投资回报,强化参股股权退出管理,促进参股进退有序、合理流动。三是规范履行股东职责,向符合条件的参股企业委派董事、经理、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切实防止“只投不管”。

  4着实提升我县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一是我县在深圳经理学院举办县属国有企业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强镇富村公司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国资国企的履职能力、创新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召开我县强镇富村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会,就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和现实案例进行解读,及时发现和解决各镇(街)及镇属企业对管理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对镇属企业的管理水平。三是举办2023年监管企业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方案业务培训会,围绕开展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台账、盘活资产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全面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促进我县“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5.进一步强化安全生理念和作风建设。一是督促县属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企业在重点时间组织开展所辖场所用电、用水、用气、消防设施等全面排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县属国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整治县属国资国企系统违规商务招待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县属国资国企系统违规商务招待问题检查工作的通知》,推进优良作风建设,纠正“四风”,推动各级企业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就商务宴请、接待用车和住宿、赠送纪念品等抽查相关企业情况,要求相关企业根据问题再深入自查并及时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基础不够平衡,大部分单位并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单位资产管理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未实现专人专岗,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存在缺失。二是制度执行力仍需加强,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未按有关规定登记或登记不规范、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未按统一标准进行固定资产计价核算、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未及时申请处置、部分房产存在未办理权属证登记等问题。三是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素质不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等。

  (二)管理自然资源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动态巡查还不到位。乡镇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用地与卫片下发图斑的重合率还有待提高,平时巡查发现违法用地时,未利用手机APP对违法用地进行采集上报,造成卫片套合率低。二是“净矿出让”部门协调不足。在探索“净矿出让”过程中,部门联动不足,在土(林)地收储,国资参与及解决矿区周边安全问题上,未能有效形成合力推动矿业权出让工作。三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2023年下半年,我县重点谋划的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83亩,涉及广汽、万洋众创、汽配园等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但市下达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仍然不足。

  (三)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企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机制落后,造成对接资本市场的资本思维、资本运营能力不足,存在行政干部思维,市场化经营意识薄弱,存在“等靠要”等思想。二是企业激励创新动能不足。县属国有企业高端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新拓展业务推进较为缓慢,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推进缓慢,融资渠道单一。三是国企人才短板问题突出,人员结构不优,人才流动性差,管理人才、经营型人才严重短缺。四是股权投资管理不到位,投入和收益不平衡,存在部分股权投资收益率较低的情况。五是历史问题制约国企发展,如债权债务错综复杂,合同纠纷不断显现等,导致“僵尸企业”、关停企业难以注销,运营管理成本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增强重视程度,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逐步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明确各主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合理利用内审和外审的力量,依靠相对独立的内审部门和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违规操作等问题。三是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推进资产清查常态化,要求各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四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促进共享共用和全面统筹,推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在部门内部或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进行调剂,及时按规定处置不再使用且难以调剂的资产,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进一步推进新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加快推进新丰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节地提质”攻坚行动,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运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增减挂钩”机制,通过“争挣抢腾”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含拆旧复垦)等用地指标,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耕地规模质量、建设集约节约、生态保护修复三大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加快实现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化、美丽镇村特色化、生态资源价值化“三提三化”示范工程。四是加快绿美新丰生态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统筹管制和协调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入实施绿美新丰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完成林分优化2.4万亩、森林抚育4.9万亩。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实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程,推进防火阻隔带等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建设,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从严保护耕地,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洗砂、侵占河道(水库)、污染水体和破坏水域岸线、非法破坏林地等行为。加快新丰江流域矿区整治及复垦工程等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推进丰城、马头、黄磜、回龙四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以重点攻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深入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动企业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机制市场化改革。二是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提高再投资能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核心功能不强、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较弱、内部动力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县属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将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市场化配置结合到人才培养计划中。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建立绩效联动机制。四是拓展国有资本创新发展项目。加大向商贸物流、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布局力度,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严控非主业投资,推动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逐步实现县属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五是积极推行“中央、省、市带县”模式,通过吸引中央、省、市属企业参股、业务整合等带动县属国有企业发展,着力解决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专业性不强、造血功能不足等问题,提升融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指导企业通过司法诉讼、破产清算等方式彻底清理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七是改革国企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和薪酬核算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企业活力和凝聚力。八是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投资和债务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优化产权、财务等基础监管,建设经营性资产统一、完整、全覆盖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