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2-20 15:44:0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新丰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8日,新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丰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认真研究、逐项办理,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一、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以规范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有关文件规定,研究起草《新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涵盖职责分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责任追究等资产管理各环节和全链条的制度体系,确保资产管理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我县教育及医疗卫生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新财资〔2024〕6号),重点对教育、医疗卫生两个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国有资产底数,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下发整改通知,指导有关单位对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标签粘贴、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监督质效。三是聚力源头管控,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规范管理,印发《关于报送全县国有资产出租、闲置情况的通知》(新财资〔2024〕3号),收集各镇(街)、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信息,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新丰县县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执行,规范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新建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以来新建项目转固及产权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新财资〔2024〕19号),要求各单位规范新建项目管理,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建项目转固及产权证办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五是成立由自然资源领域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土地、矿产资源盘活组,制定台账及盘活计划,推动无权属证、国有土地权属或房屋权属证书需要变更权利人的土地完成权属证登记、变更、补办等手续。

  二、规范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除正常报废更新的设备,原则上不增加一般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存量,鼓励预算单位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和合理调配使用的方式,节省经费开支,减少闲置浪费。二是积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存量资产日常维护保养,降低损耗,加大闲置、低效资产调剂使用力度,通过转变用途积极盘活利用达到使用年限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探索建立资产盘活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杜绝同类资产闲置与新增并存等问题,从源头节约资金。四是探索建立资产绩效管理制度,以厘清职责、科学配置、高效运行和规范处置等内容为重点,研究建立盘活国有资产的绩效指标体系,对各部门盘活工作进行考核,对闲置浪费严重以及盘活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县财政局视情况停止批复或核减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三、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继续推进“数据+图片”的资产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测绘机构对丰城街道、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测绘和制作红线图,明晰国有土地界线,并将土地、房屋的实物图和红线图登记成册,为资产有效利用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成立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盘活利用和国企债券发行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专班组长、各领域分管县领导担任副组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各工作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举措,制定符合本领域(本系统)实际的工作方案,列出具体工作计划推进资源资产盘活工作。三是重点梳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特别是各单位持股34家水电站情况,研究提出分类使用和处置计划,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四、强化责任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

  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模式,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资产内控制度,明确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街)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新财资〔2024〕4号),指导各镇(街)认真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新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新丰县县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县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三是根据《新丰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新审报〔2024〕7号)文件要求,迅速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2024〕30号)、《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新财资〔2024〕13号)等文件,并实地前往县农业农村局、马头、梅坑、遥田、黄磜、回龙镇等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着力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监管。在夯实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强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分析,强化对相关数据的挖掘,增加报告可审性,提升报告质量,让国有资产报告成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抓手,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