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董事会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丰县县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新丰县县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并承担相关义务;
(三)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8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新丰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列明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及其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近三年内曾在任职企业或其全资、控股子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本人持有任职企业及其所投资企业股权的;
(3)本人三年内曾与任职企业及其所投资企业存在商业交往的;
(4)本人在与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兼职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0月15日8:30至10月21日17:30登录“招聘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xfwbds2026)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上传报考人员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等;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到报名首日,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任职文件等佐证材料;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报考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系统”另行公示。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试相关公告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xinfeng.gov.cn)公布。
(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格,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及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及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资格审核。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在“招聘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手写签字;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3.打印报考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字。
(四)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60分及格。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打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考察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组前往考察人选现任单位(或原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聘用。专职外部董事由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颁发聘书,并明确任期,办理聘任手续。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一般情况下与所任职企业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超3年,任期届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可进行连任,但在同一企业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四、管理及待遇
(一)外部董事经初任履职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根据新丰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需要,由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履行有关手续、派入企业任职并服从组织调剂安排。专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不超过2家,专职外部董事任职后,除兼任任职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外,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的任何职务,如有违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总额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构成,具体标准按《新丰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招聘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1-2266292。
附件:
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