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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6-10-08 17:18:10   查看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测评,得出排名情况,现将量化测评分数公布,详见附件。

  请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14:30-17:30,提前或逾期提交无效。

  提交材料如下,材料请按顺序叠放后提交:

  1.《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贴于报名表处);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有标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量化测评标准的佐证材料(中共党员提供党支部证明或党员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等)有定期审核要求的,需记载最近一次审核记录或有效审核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附件:量化测评得分统计表.xlsx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